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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徒可以放贷吗?

2026-08-04 作者:李世峥  
来源: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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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文:诗篇15:5

  信者可以放贷吗?多数情况下,我们听到的答案是否定的,因为诗人论述朝圣者的品行时写道:"他不放债取利,不受贿赂以害无辜。"(参诗15∶5)然而,如果只以这一句话为依据,未免有些武断。对于放贷,圣书并未"一刀切",所有关于放贷的教导,都保留有"例外"的可能。因此,简单地说信者绝对不能放贷,并不符合圣书的教导。以下,我们就从几种"例外"说起。

  关于借贷,圣经上有三段教导:"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,你若借钱给他,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。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,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。"(出22∶25)"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,手中缺乏,你就要帮补他,使他与你同住,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。……你借钱给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粮给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"(参利25∶35-37)"你借给你弟兄的,或是钱财,或是粮食,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,都不可取利。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,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。(参申23∶19-20)

  综合上述三段教导可知,倘若借款人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,出借人就绝对不能向他"取利":(1)他是"弟兄";(2)他是"穷人"。假如我们的弟兄、姊妹躺在医院的病床,急需一笔手术费时,我们不能乘机"敲竹杠",必须记得:"你借钱给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粮给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"

  除了以上绝对不能"取利"的情况,我们也可以从上述三段教导中看到可以"取利"的特殊情况:(1)虽是"穷人",但不是"弟兄"(外邦人中的穷人);(2)虽是"弟兄",但不是"穷人"(弟兄中的生意人);(3)既不是"弟兄",也不是"穷人"(外邦人中的生意人)。对于第一种情况,圣书的教导十分明确:"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,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。"对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,由于借款人借贷的目的已经不是简单的维持生活,可能是办企业、做生意、买股票等,所以信者不能简单地以"他不放债取利"的理由白白地借钱给他们。

  由于国内银行信贷门槛较高,大量中小企业面临"贷款难"的困境,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以寻求资金周转。与此同时,银行存款利率偏低,不少持有闲置资金的老百姓也希望自己的资金产生合理收益。供需两端相互契合、一拍即合,信贷、典当、担保等类机构便应运而生。在此背景下,出借人和借款人实质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商业关系。因此,"取利"也就成了合情合理、无可厚非的事情。

  基于上述问题,信者能否以"取利"的方式用闲置的资金放贷?答案是肯定的。《旧约》指出,如果以色列人有多余的资金借给外人,被视是强大、富有和蒙福的象征(参申15∶6)。

  不过,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信者可以放贷,但利息不能太高。简单地说,就是不能把出借的贷款变成"高利贷"。不过,"高利贷"这个概念十分抽象,多高才算高呢?这可能也是很多信者都会遇到的一个困惑。笔者认为,合宜的标准,是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。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通过的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指出:"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。超出此限度的,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。"

  综上所述,如果不是针对"弟兄"中的"穷人"刻意"取利",放贷就不与我们的信仰冲突,只要不超过法律允许的利率。不过,放贷作为一种商业行为,无法保证"只赚不赔"。对于借钱给穷人,我主是有应许的:他的善行,主必偿还。但对于放贷给商人,我主却没有类似的应许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假如你因"放债取利"而血本无归,也只能坦然面对,不应怨天尤人,应该像成熟的商人一样冷静地面对得失。这里还有一个简单的道理,需要大家明白:放贷血本无归,并不证明放贷本身是错误的,就像种地颗粒无收,并不证明种地本身是错误的。放贷难以讨回之时,你当然可以祷告上帝,也可以诉诸法律,但必须有接受任何结果的心理准备。因此,信者放贷之前,一定要抱着赔赚皆可、随遇而安的态度。没有这样的心态,就严格遵守先贤的教导:"他不放债取利。"

  2026年7月27日于养心斋

【作者简介】 李世峥,男,汉族,1979年1月生于陕北农村。受家庭熏陶,自幼跟从基督。曾先后在两所基督教神学院攻读神学五年,2001年起在教会全职侍奉,2004年接受教师(副牧师)圣职,2010年接受牧师圣职。现任一基督教杂志责任编辑,并参与基督教图书出版事工。同时,在一教会参与讲台侍奉及圣事,亦在圣经学校做兼职教师。博主向来爱好写作,成为传道人之后,对文字事工有所看见,亦有所托付,因而一直致力于文字侍奉。1998年以来,已在全国主要教会刊物发表文章160余篇,共约60万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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