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与死的脉络:三生,三死

经文:创3:19;来9:27
死亡,在我们的文化与传统中,向来是讳莫如深的话题。因其被视作人生最大、无法避免且无人例外的不幸,故而面对死亡,无人能不以为然。世人无一不笼罩在死亡的荫下,我始终认为,世间本无不怕死的人,唯有两种情况例外:
第一,是失去了活下去的盼望,又对死亡全然无知,不知死后究竟如何,只知活着满是苦楚,却未晓死后的可怖;
第二,是对死后有确实的指望,清楚死亡的意义,也明了灵魂的归处,这般便是真正的“视死如归”——将死亡视作回归幸福归宿的必经之路。显然,第二种不怕死的人是有福的,因他们已然得着了永生。?人自出生,便一步步走向死亡,而死亡的归宿亦可通向永生,生与死似乎从一开始便彼此交织。
故此,我们不妨细细分析生与死的本质,先定结论:人是可有三死或三生(虽或有人认为这“三生”的说法稍显牵强),亦可归结为两种终极结局。
具体而言,一种是一生三死,简称三死;另一种则是两死三生,简称三生。接下来,我便依循生死的先后脉络,细说这两种人的生、死轨迹。?先说第一次生,即肉身的出生,这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,皆认为有生方有死,生定在死之先。
实则不然,人在母腹中成孕的那一刻,死亡便借着罪——这与生俱来的原罪,渗入了胎儿的生命之中,因罪的结局,本就是死亡。正如诗人所言:“我是在罪孽里生的,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。”
由此可见,人的第一次生,与第一种死亡,本是同时发生的。尤其这第一种死亡,早在人尚未出生之时,便已存在于我们先祖的生命之中,如书中所言:“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。”
可以说,在亚当里出生的世人,皆是在死亡中出生,恰如奥古斯丁在《忏悔录》中所言:“这人遍体带着死亡,遍体带着罪恶的证据。”?而第二次生与第二种死亡,便成了世人生命的分野。第二种死亡,是人人都必将经历的,正如书中所说:“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后且有审判。”
二者的不同在于,在第二种死亡尚未临到之前,凡经历了第二次生的人,虽终究难逃第二种死亡,却能免去第三种死亡——那永远的沉沦。
这第二种,亦可称第二次的生,便是我们因信好消息中的耶稣,所获得的新生。如奥古斯丁所言:“我们不幸在亚当里出生,却有幸在基督里重生!”重生亦可称作永生,只是从重生到永恒的终极结局之间,横亘着第二种死亡,即肉身的离世。
故而为了表述更清晰,我将重生与在永恒中实现永生的状态分开而论:称重生为第二种生,因这重生的生命仍活在世间;将永恒中永生的圆满状态称作第三种生。简言之,第二种生是一种经历,第三种生则是最终的结局。?死亡的本质亦是如此,当第一种死亡——与至高者的隔绝,罪临到人类的那一刻,第二种死亡与第三种死亡,便成了必然的结果。
第二种死亡来临之前,人纵然肉身活着,灵魂却早已是死的(与至高者隔绝的状态),恰如耶稣所言:“任凭死人埋葬死人……。”
只是在第二种死亡尚未来临之前,人仍有机会免去第三种死亡,即那永恒的不幸结局。?故此,人类生下来便在死亡之中,活在死亡之下,一步步走向最终的死亡。唯有在第二种死亡尚未到来之时——也就是肉身的生命尚在、气息未绝之际,接受好消息,得着第二次的生,方能抵消那第三种死,也是永恒的不幸。
诚如书中所语:“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