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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式之争:在文化的洪流中持守信仰的本质

2026-01-21 作者:龙山  
来源:灵修自创我也要投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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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类的历史,某种程度上就是一部不同文化碰撞与交融的历史。而在这一波澜壮阔的进程中,宗教信仰与本土文化的相遇,往往伴随着激烈的火花。这种火花,最直观地体现在各种“仪式”与“习俗”的冲突上。当我们剥开这些冲突的表象,会发现其核心往往不是真理的对立,而是形式的误解。
 
  纵观历史,这种冲突屡见不鲜。当古老的信仰跨越地域,进入一片新的文化土壤时,它所带来的不仅仅是教义,还有一套与之匹配的礼仪规范。这些规范在原生文化中或许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但到了新环境,却可能被视作异端邪说,或者反过来,本土的习俗被贴上“迷信”或“不洁”的标签。于是,为了一个动作、一种颜色、一个称呼,双方往往争得面红耳赤,甚至付出惨痛的代价。然而,这些流血与对抗,究其根本,大多是在“形式”上打转,而非关乎信仰的“本质”。
 
  那么,什么是形式?什么是本质?形式,是信仰的外衣,是文化的载体。它可以是庄严肃穆的教堂,也可以是简陋的家宅;可以是特定的饮食禁忌,也可以是节日的庆祝方式。它是流动的,是可变的,随着时代和地域而调整。而本质,则是信仰的灵魂,是核心的真理。对于基督徒而言,这本质就是“因信称义”的恩典,就是“爱神爱人”的诫命,就是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的救赎大功。这一核心,历经千年而不变,跨越万水千山而同一。
 
  遗憾的是,人类往往容易被形式所困。我们倾向于将自己熟悉的一套礼仪神圣化,甚至将其等同于信仰本身。于是,当别人不按我们的“规矩”来时,我们就本能地排斥,认为那是对信仰的亵渎。这种“形式主义”的傲慢,不仅阻挡了真理的传播,更在神的家中制造了无数的隔阂。正如当年的法利赛人,他们严格遵守律法的字句,却忽略了公义与怜悯的精意。他们用外在的行为构建了一座属灵的巴别塔,却离神的心意越来越远。
 
  反观真正的信仰,它应当是超越形式的。耶稣在世时,并没有被当时的宗教仪式所束缚。祂在安息日治病,与税吏同席,用最通俗的比喻讲解天国的道理。祂向我们展示的,是一种“道成肉身”的智慧——真理进入具体的文化情境,却不被其同化。因此,当我们面对文化习俗的冲突时,首先应当分辨:这习俗挑战的是信仰的核心吗?如果是关乎道德底线、关乎对独一真神的敬拜,那我们必须持守原则,绝不妥协。但如果是仅仅关乎生活习惯、情感表达的方式,我们是否可以多一份包容,少一份论断?
 
  事实上,许多看似“冲突”的习俗,其背后蕴含的人性光辉,与信仰的本质是相通的。比如,中国传统文化中对祖先的敬重,其核心是“孝”与“感恩”,这与圣经中“孝敬父母”的诫命并不违背。我们反对的是其中掺杂的迷信成分,但不应连那份对先人的缅怀之情也一并扫入“偶像崇拜”的垃圾桶。再比如,不同文化中对悲伤的表达,或嚎啕大哭,或默默垂泪,形式各异,但那份对逝者的爱与不舍,却是共通的。我们不能因为别人哭的方式不对,就否定他悲伤的权利。
 
  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,我们更需要这种“本质”与“形式”分离的智慧。信仰的核心是爱,是自由,是真理。它不应成为捆绑人心的枷锁,而应是释放生命的翅膀。当我们不再执着于外在的仪式之争,当我们能够以基督的心为心,去理解和尊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时,我们才真正活出了信仰的精髓。
 
  其实,许多在我们看来“迷信”或“繁琐”的仪式,在其文化语境中,往往并不承载“崇拜偶像”的神学意图,而更像是一种情感的表达、社会的调节与文化的展演。就像今天我们举办一场庆典,会请人唱歌跳舞、热闹喧天,目的并非“敬拜”表演者,而是为了营造氛围、抒发喜悦、避免冷场——这是一种社会性的“礼”,而非宗教性的“拜”。同样,在中国文化的语境里,亲人离世时的跪拜、哭丧、请人唱道场,本质上是一种“送别”的礼仪,是生者对逝者情感的释放,是家族体面的维系,是邻里关系的互动。它更接近一种“人文的仪式”,而非“神性的崇拜”。
 
  我们若回到圣经的叙事中,也会发现神从未否定哀悼仪式本身的价值。雅各——这位以色列的族长,在埃及去世时,约瑟为他举行了极为隆重的葬礼:埃及人哀哭了七十天,专业医生为他熏尸四十天,送葬的队伍浩浩荡荡,经过约旦河东时,迦南人看见都惊叹:“这真是极大的哀哭!”(创世记50章)这种仪式的规模与形式,带有强烈的埃及文化色彩,甚至包含了一些外邦的礼仪元素,但圣经并未因此批判这是“迷信”或“拜偶像”,反而郑重记载,视之为对父亲的尊重与爱的表达。连约瑟这样属灵巅峰的人物,也在父亲的棺木前俯伏下拜、痛哭送别——这难道不是一种“对死人的跪拜”吗?但神并未因此定罪,因为这行为的核心是“孝”与“爱”,而非“偶像崇拜”。
 
  因此,在面对亲人离世的仪式时,我们不必过度属灵化,把一切文化表达都上升到“拜偶像”的高度。尤其是在新约恩典的时代,基督已经成全了律法,我们不再活在规条的捆绑中,而是活在爱的自由里。保罗说:“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处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”(哥林多前书10:23)如果我们能以爱心去理解家人行跪拜、请道士、唱挽歌的初衷——那不过是想“好好送走亲人”、“让老人走得体面”、“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”,我们又何必用律法的棍棒去击打他们的心呢?
 
  真正的信仰,不是让人变得冷硬、排斥、孤绝,而是让人在恩典中更有包容力、理解力与爱的能力。仪式的形式可以多样,文化的表达可以不同,但人心中的哀伤、思念与对生命的敬畏,是共通的。只要这些仪式不取代神成为崇拜的对象,不违背基本的伦理与真理,我们完全可以在爱中接纳,在恩典中理解,在尊重中对话。毕竟,信仰的核心不是“仪式的洁癖”,而是“心灵的归回”——让我们在死亡面前,一同寻见那位赐生命、胜过死亡的主,也让我们在爱中,陪伴家人走过悲伤,走向光明。
 
  仪式会过去,文化会变迁,但爱永存。让我们放下对形式的执着,回归信仰的本真。在基督里,我们拥有真正的自由。这种自由,让我们既能持守真理的绝对性,又能拥抱文化的多样性。让我们不再为“跪与不跪”、“哭与不哭”而争论不休,而是同心协力,去见证那超越一切文化隔阂的、十字架上的大爱。唯有这爱,才是化解一切冲突的终极答案。
 
  阿们!
 
  特别声明:
 
  本文所述观点仅为对信仰与爱之关系的思考,不代表任何宗教机构立场。所有关于信仰的探讨,都应以尊重个体选择、促进心灵自由为前提。我们坚信,真正的灵性成长源于内心的觉醒与爱的实践,而非外在规条的强制。愿每个寻求真理的灵魂,都能在自由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光。
 
  本文所阐述的核心论证,首先源于笔者在灵修祷告中,受圣灵光照所得的领受与确信。其思想脉络与逻辑框架,完全出自个人长期的思考与寻求。在成文过程中,为求更清晰地表达这一领受,笔者在祷告中进行了文字上的整理与组织,并借鉴了通用的写作辅助工具以润色表述。然而,文章的全部观点与最终定稿均出自笔者本人,并经过恳切的祷告确认。
 
  笔者深知,一切真理的亮光皆源自上帝。若此文内容能带来任何启迪,愿所有的颂赞都全然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神。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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